温州商报 2012-12-20 昨天,市政府正式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,将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。
根据《意见》,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:“构建一个机制,建设两大平台,培育三大主体,围绕四个领域,推进八大工程”,其中的“一个机制”就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。
市政府下一步将通过在行政、市场、社会、司法等方面出台政策和制度,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让守信者受到褒奖,失信者受到惩罚。
在建立健全行政性信用奖惩机制方面,我市将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,明确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,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、资质认定、行政审批、政府扶持政策享受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,使失信者受到惩戒,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、简化程序、“绿色通道”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。
在建立健全市场性信用惩戒机制方面,我市将制订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,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,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,形成市场性惩戒。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,将给予优惠和便利。
对违法失信行为,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,并建立与失信惩戒要求相适应的司法配套体系,如社区服务、社区矫正等。
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是: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,至2015年年底基本建立接轨国际、体现温州特色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,信用制度比较完善,信用信息实现全面融合,信用应用领域实现全面突破,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,全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升,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