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出台的《“十二五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杭州要为公务员建立电子信用档案,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。同时,还要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奖惩制度,根据信用记录和信用考核结果,有奖有惩。 根据《规划》,杭州将按照履职信用信息、公德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分类,建立公务员信用电子档案,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。另外,也要结合“满意不满意单位”评选活动,探索建立职能部门的信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。 在个人信用方面,杭州将重点加强一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建设,包括:会计师、土地估价师、律师、司法鉴定人员、公证员、保险经纪人、审计师、药师、导游、记者、教师等。有关部门将对这批人群开展信用培训,全面建立个人专用信用档案,并对这个领域进行信用公示制度的探索。 此外,《规划》规定,对于企业主体,杭州要每两年组织一次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活动,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降低信用等级,对信用记录改善的企业提升信用等级。对中小企业参与信用评级业务还将给予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。 摘编自:浙江在线网 |